星期四, 1月 22, 2009

奧巴馬

奧巴馬進白宮了。五十年前,黑奴是美國歷史的大污點;五十年前,這國家的黑人連和白人就讀同一間學校也要一番抗爭,黑人民權,也是美國民主虛偽的最佳証據。但這五十年美國人沒有白費,他們選上了歷史上最差勁的總統,但也以他們的選票,讓美國向前再走一大步。在加拿大看到了整個過程,讓我深深的感到美國的強大。它的強大,並不在它的生產力量;它的強大,並不因為它的財富;它強大,因為它有承認錯誤,勇於往前的力量。它不會害怕言論,不會害怕異見,更不會害怕倒台。它不會因政權更替而流血,更不會因政權更替而亡國。它的強大,是人民給予的;是人民深信的,也是人民擁有的。這才是強大。我們和他們相差有多遠?我們還能有多少的籍口去裹步不前?